摘要
世界上不同法系国家对证人制度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别。中国有关证人资格与范围的规定与英美法系国家差异最大,主要表现:一是中国严格区分证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二是中国不排斥传闻证据。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上都规定了证人享有拒证权,而中国对此无明确规定。中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证人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在证人的义务、证人保护制度方面,中国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1年第5期25-31,共7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