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的进步对人类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技术已不仅仅是社会进步的工具,而是正在构筑新的意识形态。从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到如今的信息技术的变革,刑法对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呈现出不断拓宽的趋势:从有体物到无体物到虚拟财产,而财产权利的刑法保护也正经历着以所有权为中心到以使用权为中心的转变。在信息社会中必须正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同时完善其定量标准,以适应技术变革引起的社会的不断发展。
出处
《净月学刊》
2013年第3期104-107,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