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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费的税收筹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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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2012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规定部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下简称"广告宣传费支出")可以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内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宣传费支出依旧不能税前扣除。
作者 马泽方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3年第2期34-37,共4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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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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