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形式是摄影表现的核心元素之一,视觉上的简洁和有力都要从形式本身来加以实现。它既是直观的第一印象,更是通向内容的唯一渠道。形式美是自由的、也是苛刻的,因为它天马行空在众多显性与隐性的美学原理之上。形式美是表象的、也是内在的,因为它在展开主题的同时,更表达着自身的个性。在人像拍摄中,经常用抛扬裙摆、头纱的方式来达成一种形式美感。无论是在面积中刻画褶皱与纹理的细节,还是在舒展的线条中写意抽象,关键在于把握好"动静结合"的人物姿态与画面气氛:同时更要在结构上达成精致的平衡,这样才能使画面富有韵味。
出处
《人像摄影》
2012年第5期142-143,共2页
Portrait Phot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