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咬文嚼字》公布了2011年十大语文差错,其中第七条是:最容易误用的称谓是管村主任叫做村长,按照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领导称"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村主任",而不是"村长"。"村长"的错误称呼应该适应词汇规范化的要求给予剔除。在查阅一些资料和实地调查后,认为把这类语言现象定位为差错,虽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细究还是有失偏颇的。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7期97-98,共2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