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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空间的对话能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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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问:我与丈夫张某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2009年底,有好友告诉我,说我丈夫在外边另有女人,我半信半疑,对他使用了"侦查手段",结果还真在他的QQ空间里看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倩影",他们互称"老公""老婆",对话内容不仅暧昧而且十分色情。我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同时还要求张某赔偿我精神损失费2万元。
出处 《伴侣》 2010年第8期32-32,共1页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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