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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手机短信就能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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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问: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妻子有外遇为由,欲起诉与他的妻子韩某离婚,张某准备以妻子韩某和自己发的短信作为证据。请问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使用吗?法院能以手机短信判决夫妻离婚,并决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离婚损害赔偿吗?
出处 《伴侣》 2008年第10期33-33,共1页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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