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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会计学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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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本会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服从社团管理部门的管理,凡学会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向省水利厅和社团管理部门请示报告。二、社团主要负责人变动,应报告省水利厅,并在当年社团年检时如实填写。三、召开换届大会,应提前报告省水利厅及社团管理部门。四、组织全省范围内的各项重大业务活动,应及时报告省水利厅。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12年第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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