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民事损害赔偿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它弥补了大陆法系民事赔偿制度的不足,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已经在产品责任等领域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总体上看还不够完备。我们应该借鉴英美等国家在惩罚性赔偿制度立法和司法实践上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2012年第12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