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经济学视域下对行政立法的基础涵意进行探究是指在法经济学视域下、环境中或语境里,对享有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权的国务院及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颁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时,对制定成本与立法收益进行制度设计和实证性践行的过程;它注重理论型塑与实践证成的融贯,具有融贯性、层级性、执行性或实施性、创设性、自主性和试验性和时段性特征;这种尝试将为行政立法的前瞻性践行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这一视域性研究在我国尚属首涉,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行政立法研究之不足,具有持久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具备一定的学术探拓精神和理论创新意识。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4期39-41,共3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