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教育培训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关系队伍建设成效,关系审判工作质量,关系人民法院长远发展。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成效显著,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班等深受瞩目。本刊日前就此采访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班的部分学员,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同时摘登了北京等六个高院的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以期推动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出处
《中国审判》
2012年第8期8-1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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