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加亲友的喜宴,亲朋满座欢聚一堂,可谓是喜上眉梢,不料在用餐后却出现了79人不同程度的头晕、上吐下泻、发高烧等症状,给赴宴者带来了身体的不适。对于这起多人食物中毒事件,作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食品监管渎职行为?又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日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食品监管渎职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决罗山县卫生监督执法所工作人员任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犯食品监管渎职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出处
《中国审判》
2012年第11期80-83,共4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