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课程论的视阈来看,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动因是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提高我国高校法学教育质量的需要,其教学理论依据为活动中心课程模式理论与范例教学理论;模拟法庭课程具有能动学习、知识迁移、专业技能与法律素质养成、社会化等功能,其一般教学步骤为精心选定案例、学生分组准备开庭材料、模拟开庭、综合讲评、卷宗材料整理归档、评定参加者的成绩。
出处
《传承》
2012年第4期92-93,95,共3页
基金
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8YJJG002)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四批立项项目<模拟法庭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08B084)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