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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精神暴力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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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分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尤其是精神暴力,应当以加害人是否存在控制的主观故意来判断。对于涉精神暴力的离婚案件,调解不成时,应当尽快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充分保障受害方利益。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身体暴力的加害人有较好的警示作用,但对精神暴力应当慎用。
作者 李雪 李彩霞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6期85-87,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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