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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不是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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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裁判要旨】继承公证不是办理房产继承登记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实房产因继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证据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并无不当。案号一审:(2011)章行初字第22号二审:(2012)
作者 曾照旭 王锋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12期101-104,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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