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理及必要的用药所产生的费用理应得到支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正【裁判要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作为被告的院方经常以患者使用的药物不属于医保范围为由拒绝赔偿相关费用。对于患者使用的药物及由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法院应当结合案情对用药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分析,必要时应通过调查取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患者病情及用药综合加以评判,从而认定患者用药及医疗费用是否合理。
作者 周波 常忻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0期73-75,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