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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借款,离婚后我还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吗(外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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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4年,由于我们的性格都十分独立,婚后在经济上我和丈夫一直分得比较清楚。我们的收入除了支付家庭生活基本开支外,其他的我们约定各自掌管,算是婚内财产AA制吧。去年,由于我和婆婆过多的家庭矛盾导致我们夫妻关系迅速恶化,不得已我们办理了协议离婚。可不久前,我竟然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和传票,要求我对离婚前的一笔15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前夫借的这笔钱,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我们有约定各自的钱各自掌管,这笔钱我更没花过。
出处 《祝你幸福》 2011年第9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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