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离婚时,母亲对子女抚养享有优先权吗(外三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正告错了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吗?律师你好,1个月前,我正在深圳打工,突然收到了家乡法院寄来的起诉书和传票,告我的人说我打伤了他,要我赔偿医疗费8000元。我都快1年没回家了,那个人我也不认识,怎么会打伤他呢?本想不理这事,可又怕到时候背了黑锅。
作者 于书凡
出处 《祝你幸福》 2010年第1期54-5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