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职能的定位相对于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宏观指导、体制研究、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职能和地市公安机关加强调研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强化区域协作和信息有机整合等职能而言,县级公安局是维护地方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直接责任主体,是集决策指导、协调、落实与实战为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类似于部队团一级的基层组织.县域治安防控体系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就看县市级公安机关抓得实不实.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79-83,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