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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纳税检查后如何进行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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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以物抵债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物抵债均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有的企业在发生以物抵债时出于逃税目的或者其他原因,不按正常的销售货物进行财税处理,而只以货物的含税售价冲减应付账款进行作账处理。在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后,虽然补缴了税款,但对错账的调整不仔细分析,只作简单的账务调整,最终还会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举例进行解析。
作者 李霄羽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3年第6期44-45,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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