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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法院:三项机制推进执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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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短信上的执行案"我们双方已经协商好了,下星期到法院办手续,被执行人交钱。感谢法院对本案的高度重视,也感谢法官牺牲休息时间给我们执行,使得本案能够顺利结案。"每当看到电脑档案上保留的这条短信的时候,李志新总会回忆起那起他接手的第一件通过法院执行短信平台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并顺利执结的案件。事件源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8日作出的(2010)
出处 《中国审判》 2013年第2期32-36,共5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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