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常青1988年进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多次被评为院岗位责任制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党风廉政先进个人,省、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团省委等单位授予"第四届陕西省优秀青年卫士标兵"、"省青年突击手"荣誉称号。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西安市委、市政府评为"西安市首届十大平安卫士"。
出处
《中国审判》
2013年第2期88-89,共2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