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质量,更好地对被任命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其廉洁、依法、高效履职,在任命干部过程中大都让拟任命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以便现场"听其言",任后"观其行"。这本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任免工作的一个探索创新之举,值得肯定和推广。然而,现实中一些拟任命人员在作供职发言时,要么长篇大论不合时宜地"无限发挥",要么偏离主题漫无边际地"发挥想象",要么刻意修饰言之无物"连篇虚话"。这样"做戏"或"走过场"式的供职发言毫无意义,无助于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人事监督权。供职发言篇幅不宜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