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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总则中的“法的效力”条款设置论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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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的总则中的"法的效力"条款是指规定法的适用对象范围、适用的空间范围以及适用的事项范围的条款。任何一个部门法都应具备"法的效力条款",从而有效地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以及促进法的有效实施与实现。但在立法实践中,法的效力条款设置存在有不完备的样态,即不是将法的效力条款的三个方面都规定在法的总则中。同时在其结构与语言表达技术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在设置技术上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作者 汪全胜 张鹏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7-92,共6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的结构规范化研究"(项目编号:11BFX003)的阶段性成果 2010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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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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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9

同被引文献26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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