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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消和免收部分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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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取消海关监管费;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取消和免收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
出处 《山西财税》 2012年第1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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