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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林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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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衡阳县一名大学生村官问:2008年,我村村委会将本村集体所有的5000亩山林低价承包给外地人王某开发经营,租期为70年。村委主任马某代表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王某亦签名确认。同年8月12日,双方办理了合同公证;12月23日。
出处 《村委主任》 2012年第7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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