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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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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性生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云南省过去实现了许多方面的率先和创新: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政企共建廉租住房;率先实施廉租住房级差租金;率先实行廉租住房"先租后售"政策;率先实施地方政府和国有工矿企业双重问责;率先在省政府文件中明确廉租住房规划设计要求;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举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听证会;率先确定从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和从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提取10%用于城镇保障性生住房建设;率先在全国启动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以及村民危旧住房改造.这些做法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
出处 《创造》 2013年第6期46-47,共2页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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