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5月下旬,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联合举办了"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研讨会。会上,来自十几所大学的法律、经济、社会、人类和政治学者聚集一堂,争辩社会科学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渗入法律教学与研究等问题。本专题发表的三篇论文便是为研讨会准备的,其他两篇译文也与之相关。关于这五篇文章另有评介,这里不再赘述。在我看来,仅仅认识到法律研究与教学必须借鉴社会科学是不够的。在中国,这种借鉴面临着两重巨大的体制障碍,一重是学生,一重是教员/研究者。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05年第2期17-20,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