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已建的成并符合出售条件的房屋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人进行销售的行为,包销期满,包销人未销售出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自行购进。商品房包销具有合作性,包销价格固定性,风险性、附期限性等特点。商品房包销是一种特殊的代理行为。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1期196-202,共7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199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9CFX004)<中国住宅法研究>成果之一。南京
2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