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法院在对州际民商事案件进行审理时,由宪法所确定的规则是其必须要考虑并遵守的要素之一。此外,《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所规定的准据法确定方法也是许多法院处理此类争端的重要参考因素。合同和侵权领域是最能体现当代美国冲突法特色的领域。在州际合同法律冲突中,美国法院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尽量使合同有效原则,但同时通过判例对这些原则的适用予以一定的限制。此外,当事人所选择诉讼的法院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也对州际合同争议的解决有一定影响。在州际侵权纠纷中,美国法院逐步抛弃了传统的冲突规范,建立了一系列新的确定准据法的原则和方法。我国应在立法中吸取美国的有益经验,从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221-234,共14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