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诉讼运行的角度讲,"不枉不纵/程序合法"仅是一种具有理想色彩的迷思,相反,刑事司法错误在诉讼现实中无可难免。这主要是因为,主观上,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受制于人类的有限理性;客观上,刑事司法活动的开启与完成也受到认知规律和物证技术的限制,难以保障不枉不纵和程序合法。而刑事司法错误的现实危害却极大,微观上造成本案权益的损失与司法成本的耗费,宏观上则导致程序刚性的式微与国家信用的流失。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1年第1期258-268,共11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上海市教委2010年晨光计划项目(A类)“转型社会的刑事司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