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英国的优士丁尼",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其中土地立法最为重要,其确立的实体规则及救济方式防止了封建土地的流失,保障了领主权利的实现,加强了以土地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关系。其中1279年《宗教人士法》禁止了封建土地沦为死手地而造成的土地对外流失;1285年《附条件赠与法》以限定继承方式保障了家庭内部土地的继承,进而限制土地转让;1290年《封地买卖法》以同级转让取代次级分封的方式防止了封建土地的内部流失。三部法律使土地在纵向继承与横向转让方面正常流转,体现了爱德华一世时期土地立法的重要成就。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2年第1期343-361,共19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