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藏族部落习惯法中的责任制度是一种民间责任制度,与我国制定法责任理念相去甚远。藏族部落习惯法责任形式是造成藏区司法实践中习惯法与制定法之间冲突的直接原因,但在藏区这一特定的人文环境下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蕴涵的社会价值有待发掘。藏族部落习惯法客观上有利于藏区社会稳定,国家法应加以适当的引导,以便逐步改善藏区执法环境,使其与国家法相统一。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323-330,共8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藏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项目编号:07BFX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