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所谓美国的"立国精神",就是《独立宣言》所表达的精神。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不错的。但该宣言虽然宣布了美国的独立,并没有完成"立国"的历史任务。从宣言发表到国家建成,中间还有一段漫长而艰难的道路,其中包括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经历了一系列政治和思想的激烈斗争。其间,虽然激进和保守、革命和反动、前进和倒退交织在一起,但主流还是进步的,《权利法案》的通过就是明证。从总体看,这些斗争不仅继承了宣言的精神,也丰富了宣言所提出和阐述的原则,给它增添了新的内容。因此,笔者以为,美国的"立国精神",应包括美国整个建国过程中赖以立国的各项主要原则以及贯穿于这些原则中的哲学思想,而不应将此局限于宣言的范围之内。这些原则和哲学,在约翰·亚当斯的《何谓美国革命》一文中,被称为"原则和情感"。
出处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28-141,共14页
Histor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