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研究》1961年第三期发表了付衣凌先生的文章:《我对明代中叶以后雇佣劳动的再认识》,对于我所提出的问题——《明代中叶的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吗?》——作了详细的答复,并表示不同意我的论点.读了付先生的文章后,感到问题没有解决,有一些看法还要提出来,以就正于付先生及海内学者.一、两类雇佣劳动性质的区别我们通称的"雇佣劳动"包括了两类不同性质的雇佣劳动:一类是恩格斯所指出来的:在古代、中世纪就出现了的、与奴隶制度并肩存在,"包含有全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于其内"的雇佣劳动;另一类是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才产生的雇佣劳动.它与前者的区别在于它完全具备了两个特点,即劳动者具有"摆脱旧的被护民关系或农奴和封建义务关系的自由,其次则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和存在的任何客观的。
出处
《历史研究》
1962年第4期78-103,共26页
Histor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