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鲁宁、赵立玮、付德根译渠东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一、涂尔干与法律社会学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是社会学(sociology)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法律社会学(sociology of law)的创始人之一。1858年生于德法边境洛林省埃皮纳勒(Epinal)的犹太人家庭,1870年普法战争法国战败后,他的家乡就被割让给德国。幼年丧父,苦读出身,一生竭力主张社会学这门学科的正当性,强调新的西方现代工业社会必须有新的学问——社会学——来加以研究分析。在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勤奋努力之下,他不但在法国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学术传统里,建立涂尔干学派的根基,而且成功地由边陲而中心。
出处
《清华法学》
2006年第3期357-378,共22页
Tsinghua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