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是第一批教育单位。自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规定环节"扎扎实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7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出处
《中国审判》
2013年第8期106-106,共1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