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导论自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以及司法与内务领域的欧洲政策被描绘出轮廓以来,司法与内务发展成为欧盟立法的主要领域之一。现在,我们又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性壮举的开端。2003年6月,欧洲议会达成了建立欧洲宪法的草拟性条约。对于未来的欧盟条约使用"宪法"这个术语并不仅仅是个装饰。这一成就使我们明白。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2004年第1期328-349,共22页
Renmin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欧盟刑事司法一体化与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