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理论地位而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并不影响法秩序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将其纳入有责性这一层次中进行探讨比较恰当。将期待可能性作为消极的责任阻却事由更为合理。期待可能性理论关注人性,体现人道主义,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但是,我国刑法理论不能照搬期待可能性理论,而应当从目的和功能性角度予以借鉴。应当借鉴期待可能性超法规的阻却责任功能,抑制犯罪和刑罚扩大化,在中国刑法解释论中为个案提供出罪理由,彰显刑法人性的价值。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84-88,共5页
Jinli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