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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维吾尔人的婚姻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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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的维吾尔人家庭具有宗法性质,而且谢米列奇地区维吾尔人家庭还保留着不少大家族的残余。年龄大的男人在家中一般被认为是家长,但实际上掌管钱财和对家庭有支配权的是男人中最能干的人。妇女完全从属于男人,即服从于父亲和兄长。她们的地位很低。
作者 张国杰
出处 《世界民族》 1985年第5期64-65,共2页 Journal of World Peoples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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