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印度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到1979年为止共有22个邦、9个直辖区。它把同巴基斯坦有争议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印占区算作印度的克什米尔邦,并把它在1975年吞并的锡金也作为印度的一个邦。此外并将中印边界东段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南我国的九万多平方公里的地区划为它的阿鲁纳查尔邦直辖区。印度居民为62,000万人,居世界第二位。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民族有印度斯坦(主要分布在北方邦、旁遮普邦、比哈尔邦、中央邦)、泰卢固(安得拉邦)、孟加拉(西孟加拉邦)、泰米尔(泰米尔纳德邦)、锡克(旁遮普邦)、马拉地(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古吉拉特邦)、阿萨姆(阿萨姆邦)、奥里亚(奥里萨邦)、坎纳达(卡纳塔克邦)、马拉雅拉姆(喀拉拉邦)等十一个,其中印度斯坦族人口最多,占全国总人口的46.3%。印度于1965年1月宣布以印地语为国语,但仍继续把英语作为官方语言。
出处
《世界民族》
1982年第1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World People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