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居制度应当列为婚姻家庭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介绍了分居制度的沿革及立法例,分析了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并提出我国建立分居制度宜采用英美法系立法体例,分居程序宜从简,但由分居到离婚,则要相对从严;分居与离婚两种婚姻制度并存;协议、登记与诉讼三种分居方式并行;分居采用法定理由和事实理由相结合;分居的法律效力涉及以夫妻关系、子女关系为主包括财产关系在内的多个方面;当事人死亡、和解、离婚或分居期满,分居终止。
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2年第S1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