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因证券欺诈、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导致大量小额多数侵权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呈不断上升之势。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和相关惩治的法律制度的缺失,这些大规模侵权行为并未得到及时制止,受害人的权益缺乏有效的保护救济渠道,若改变这种状况,除了通过多元化的社会综合治理等方式预防和化解群体纠纷外,结合中国国情借鉴美国式的集团诉讼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本文通过对我国消费者集团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从建立我国民事诉讼群体诉讼的价值理念、适用范围、程序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几点看法和建议。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110-114,121,共6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