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安宁是现代公民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需求,现实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基于当前和谐稳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治要求,生活安宁权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我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规定"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但体例上仍将其作为隐私权的人格利益来对待。实际上无论通过法理分析,还是司法实践显示,生活安宁权都应成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人格权而区别于其他权利,并在立法中加以明确规定。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52-54,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课题"现代公民生活安宁权的界定及保护研究"(09NC54)
入选"当代浙学论坛"浙江省"关注省情民意
促进社会和谐"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