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纳税人虽然是法律主体,但由于本体自然人的这一特性,在与税务机关的征纳互动中必然存在相应的需求,那么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应该如何对应这些需求层次,同时针对这些需求层次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需求的四种类型:一般程序性办税服务需求;企业规避税收风险服务需求;征纳双方和谐办税服务需求;纳税人民主参税、议税的需求。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不仅是深化文明创建、提升国税形象的要求,更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想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关键还要从"需求"出发,针对不足,建立完善与纳税人各层次需求相对应的纳税服务体系: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实现方便快捷的程序性服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全面准确的规避风险服务;加强监督考评,形成热情周到的文明办税服务;创新服务形式,不断加大纳税人参税议税力度。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2期114-116,共3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