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行政规划进行相应地法律规制,都经历着从无到有的演变历程,法律规制的广度和深度正不断地被拓展。行政规划法律规制必须从内涵和外延的逻辑角度予以科学地界定,为深入研究行政规划法律规制提供前提条件。行政规划法律规制在实现行政规划的科学性、制约和监督规划权力的行使、保障规划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我国行政规划的组织、行为及监督的法律规制却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正视它,而是要找到行之有效破解所暴露问题的对策。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4期33-37,32,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