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从目前世界各国对盗窃罪目的的争论说起引出我国对盗窃目的认识的沿革,后从五个方面论述目前盗窃目的通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确切含义,特别指出了盗窃本质是行为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及盗窃目的中"占有"实质为"所有"的含义。最后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解决实践中的疑难案件,以说明此含义的科学和可行。
出处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S2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