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大学生群体进行法理与法律方面的影响的过程。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存在边缘化、单一化、课堂化等问题。主要原因有: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地位模糊、教育主体认识上的局限以及教育客体急功近利忽视法律意识的培养等。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S3期161-163,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