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搜查是一种获取证据的常规手段,也是一柄双刃剑,因为它在实现获取证据的同时,使用不当就会侵犯人权。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搜查的规定相当粗疏,所以,有必要借鉴国外一些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完善我国的搜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刑事搜查的实施一般具有很大的强制性,以直接侵犯相对人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和财产权为代价。我国现行搜查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因此,如何构建科学的刑事搜查制度,既能发挥搜查的应有职能,又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就成为我国搜查制度改革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S2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