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的正义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正义论和公平正义论。社会正义论是相对于个人正义论而言的,而罗尔斯所指的社会正义主要是指社会体制的正义;公平正义论是相对于形式正义论而言的,是一种实质正义,它又包括两个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借鉴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合理成分,特别是他的差别原则。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S1期42-44,共3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